為切實推進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土壤環境質量,根據國家、省有關土壤污染防治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汕頭市實際,我市出臺了《汕頭市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現就我市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2018年6月7日,《廣東省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工作方案》(粵環〔2018〕35號)已出臺。為了完成省下達我市2018年的各項土壤污染防治任務,確保按期完成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年度目標,推進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市環保局牽頭各有關單位編制出臺了《工作方案》。
二、主要政策依據
1、《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6〕31號)
2、《廣東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粵府〔2016〕145號)
3、《汕頭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汕府〔2017〕68號)
4、《廣東省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工作方案》(粵環〔2018〕35號)
三、主要內容
該《工作方案》共二十項內容:(一)完成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二)有序推進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三)嚴防工礦企業污染。(四)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管控。(五)加強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六)加強企業關閉搬遷污染防治。(七)嚴格控制農業污染。(八)大力推進畜禽養殖污染防治。(九)減少生活污染。(十)開展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工作。(十一)優先保護未污染和輕微污染耕地。(十二)安全利用中輕度污染耕地。(十三)嚴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十四)開展污染地塊土壤環境調查評估。(十五)嚴格建設用地準入管理。(十六)推進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與修復。(十七)加強污染地塊治理與修復。(十八)加強土壤環境監測和信息化能力建設。(十九)加強科技支撐和成果轉化應用。(二十)嚴格土壤污染防治目標責任考核。最后,《工作方案》還下達了2018年各區縣重點任務和部分區縣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試點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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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市環境保護局
??????????????????????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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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5130200013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