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潮陽區人民政府
潮陽區2020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鎮建設用地
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汕潮陽府公字〔2021〕26號
根據區政府工作部署,擬對城南街道鳳東、鳳南經濟聯合社的集體土地進行征收,現將有關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位置、權屬及面積
擬征收位于城南街道鳳東經濟聯合社鱷魚山洋、豬母寮洋的集體土地面積3.6094公頃(折合54.141畝),鳳南經濟聯合社營前洋、剪刀坑洋、蛇仔龍洋、肖山洋的集體土地面積9.9175公頃(折合148.7625畝),共計13.5269公頃(折合202.9035畝)。
二、擬征收土地現狀
擬征收土地地類為:農用地7.8003公頃(其中耕地4.3585公頃、林地2.9791公頃、其他農用地0.4627公頃)、建設用地2.4179公頃、未利用地3.3087公頃。征收土地權屬為城南街道鳳東經濟聯合社農民集體所有3.6094公頃,鳳南經濟聯合社農民集體所有9.9175公頃。
三、擬征收土地項目名稱及規劃用途
擬征收土地項目名稱為潮陽區2020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鎮建設用地,規劃用途為道路用地。
四、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留用地安置及社會保障
(一)補償標準
1、按潮陽區產城融合示范區建設項目(汕南大道潮陽段)征拆實施方案的補償標準為每畝15萬元執行。
2、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參照潮陽區產城融合示范區建設項目(汕南大道潮陽段)征拆實施方案的有關標準執行。
(二)留用地安置
留用地安置方式采用貨幣補償方式給予補償,按征地總面積每畝1.176萬元落實。
(三)社會保障
城南街道鳳東經濟聯合社被征地項目涉及應參加養老保障的被征地農民人數為169人,鳳南經濟聯合社被征地項目涉及應參加養老保障的被征地農民人數為449人,被征地農民個人最低繳費標準為每人每月50元,按個人最低繳費標準繳納15年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為9000元。單列計提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列入征地成本。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按《汕頭市潮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潮陽區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汕潮陽府辦〔2015〕62號)有關規定執行。
公告期限: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10月6日,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和《關于切實做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請于公告期內持權屬證明材料到汕頭市潮陽區城南街道鳳東經濟聯合社、鳳南經濟聯合社辦理補償登記,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本公告內容有不同意見的,向汕頭市自然資源局潮陽分局提出聽證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作放棄聽證(地址:汕頭市潮陽區棉新大道中段,郵編:515100,聯系電話:0754-83812646)。
汕頭市潮陽區人民政府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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