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所在的位置 :
首頁 > 潮陽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 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 環境保護信息公開
分享到: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六十天屆滿。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設單位除外)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廣東省生態環境廳或汕頭市人民政府申請復議,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聯系地址:汕頭市潮陽區柳園路5號。
郵 編:515100
聯系電話:0754-83835872
附件:(汕市環建潮陽〔2025〕3號)關于《廣東輕工機械二廠智能設備有限公司液態包裝設備生產廠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pdf
?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粵公網安備 4405130200013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