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制定汕頭市潮陽區2020年度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計劃任務的通知
各相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汕頭市發展改革局、財政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關于下達汕頭市2020年度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計劃任務的通知》(汕發改函〔2020〕54號)和《汕頭市潮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汕頭市潮陽區貫徹廣東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汕潮陽府辦〔2017〕59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區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部門聯席會議研究制定了《汕頭市潮陽區2020年度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計劃任務的通知》現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目標
各單位應遵循“因地制宜、重點先行、先建機制、后建工程”的原則,以水價機制為核心,以獎補機制為保障,以工程和計量設施建設為基礎,以工程管護機制為依托,統籌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重點推進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項目區和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區,將農業水價綜合改革任務納入項目建設內容。
二、改革任務
(一)完善供水計量設施
落實發改價格〔2019〕855號工作部署,按照經濟適用的原則,結合自身實際選擇自動計量設施、量水槽、量水標尺或“以電折水”等方式,逐步實現精確計量,加快推進供水計量設施的完善配套。依托大、中型灌區改造項目,在完善灌排工程體系建設的同時,同步開展供水計量設施安裝。對已完成但未實施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灌區改造工程、2019年度實施的高效節水灌溉項目,逐步推進安裝計量設施。
(二)建立農業水權制度
深入貫徹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抓好重點中型灌區農業取水許可證核發工作,全面實施農業取水許可管理。在改革區域著力推進農業用水總量和定額管理,嚴格控制農業用水總量。以縣級行政區域用水總量控制指標為基礎,按照農業灌溉用水定額,逐步將灌區用水計劃指標細化分解到改革區域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用水合作組織、大型農戶等用水主體,落實到具體水源,明確水權。
(三)探索創新終端水管理模式
一是全面提升基層水利組織服務水平。鼓勵引導并因地制宜發展農民用水自治、專業化服務、水管單位管理等多種形式的終端用水管理模式。科學設置崗位、合理配備設備、健全管理制度和加強培訓,全面提高基層水利服務能力,進一步強化基層水利服務機構體系建設。
二是推進農田水利設施產權制度改革。立足自身實際,因地施策,積極探索適合我區農村現行體制下的小、微型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模式。進一步明晰工程產權,落實工程管護責任,推行小型農田水利工程所有權證、使用權證、管護責任書“兩證一書”制度。推進工程分類管理,進一步探索推進社會化、專業化的多種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科學的管理體制和良性運行機制。加強對渠系及高標準農田管護的技術指導,提高管護水平,確保渠系和計量設施建設等工程“有人建、有人管、管得好”。充分調動廣大農民群眾參與農村水利基礎項目建設、管理的積極性,力求在農村水利工作體制機制方面有所突破、有所創新。
(四)提高農業供水效率和效益
做好涉及農業供水的水庫、灌區干支渠以及田間農渠毛渠等工程維修養護工作,完善供水管網建設,分級明確管護責任人,保障工程良性運行。同時,加強農業用水供水計劃管理和調度,加強成本控制,提高管理單位運行效率和效益。通過制定完善水費征收使用管理制度,不斷規范各地水費征收與使用管理,建立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配水機制、量水機制、監督機制和收費機制。
(五)加強農業用水新技術應用
積極推廣農業節水技術。結合實施化肥使用零增長行動,通過項目實施、業務培訓以及示范帶動,大力推廣以“有機肥+水肥一體化”為主的節水種植技術,不斷增加農民節水意識,進一步提高節水技術的應用面積。
(六)逐步建立健全農業水價形成機制
一是開展中型灌區成本核算。中型灌區管理單位或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辦法》《水利工程供水價格核算規范(試行)》等規定,組織開展供水成本核算,提出反映灌區運行維護成本的建議水價,供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我區列入2019年的灌區項目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成本核算工作。
二是合理制定農業水價。區發改局根據《廣東省定價目錄》、《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農業用水價格管理指導意見》(粵發改規〔2017〕11號)和《汕頭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農業用水價格管理機制的通知》(汕市發改〔2019〕374號)規定的權限和方法,明確農業用水價格管理方式,對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農業用水,按照補償運行維護成本的原則,及時核定改革地區農業用水價格。
三是逐步推行分類水價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根據實際情況,對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農業用水價格,統籌用水量、生產效益、區域農業發展政策等,區分糧食作物、經濟作物、養殖業等用水類型,在終端用水環節推行分類水價。按照《廣東省節約用水辦法》的要求,逐步實施超定額超計劃累進加價制度,合理制定階梯加價幅度,促進節約用水。
(七)積極穩妥推進建立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
在完善水價機制的基礎上,根據本地區農業發展和財力狀況自行出臺農業用水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辦法或方案,在完成上級考核事項的前提下,加強對現有財政補貼、項目資金的整合與統籌使用。積極爭取中央和省市財政加大對我區農田水利建設的支持力度的同時,鼓勵社會資本通過PPP模式等方式參與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和管護。
三、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地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把思想統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上來,扎實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在區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建立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領導小組或聯席會議制度,主動作為,落實主體責任,督促相關成員單位履行職責。
二是制定年度實施方案。根據年度任務目標,結合本地實際,及時制訂2020年度實施方案,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各項改革工作。
三是加強部門協作。區發展改革、財政、水務、農業農村等部門要根據國家、省、市的要求,按照職責分工,強化協調配合,加大資金整合力度,積極落實各自責任,切實落實配套政策。加強督促、指導,及時協調解決在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過程中出現的困難問題,必要時召開區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聯席會議研究解決。
四是加強業務培訓和宣傳引導。相關部門要圍繞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對工作人員及項目區村民舉辦相關業務培訓,做好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政策解讀。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介,開展形式多樣的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政策宣傳和解讀,大力宣傳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目的意義、方針政策,爭取社會各界尤其是農民群眾的理解、支持和積極參與,增強節水意識,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保障改革平穩順利推進。同時,做好引導工作,通過改革讓農民群眾看到變化、看到成效、得到實惠,提升獲得感,積極主動投身改革中去。
五是做好改革臺賬的更新維護及信息報送。區水務部門會同農業農村部門,應及時更新本地區改革總體進展和改革措施進展臺賬;區發展改革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應及時更新本地區農業用水價格及獎補資金安排臺賬,于每年6月20日和11月20日前,將區縣級改革臺賬分別報送市對口業務主管部門,抄送市及同級相關部門。
汕頭市潮陽區發展和改革局 汕頭市潮陽區財政局
汕頭市潮陽區水務局 汕頭市潮陽區農業農村局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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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市發改局、財政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區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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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市潮陽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6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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