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制定汕頭市潮陽區2021年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計劃任務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市發展和改革局、財政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關于下達汕頭市2021年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計劃任務的通知》(汕市發改函〔2021〕51號)和《關于印發汕頭市潮陽區貫徹廣東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汕潮陽府辦〔2017〕59號)的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區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聯席會議研究制定了《汕頭市潮陽區2021年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計劃任務的通知》,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目標
按照省、市的部署,我區2021年計劃新增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專項實施改革面積1.31萬畝,新增改革實施范圍要全部實現農業供水計量設施配套完善、農業用水總量指標分解到用水主體、田間工程落實管護主體和管護責任、完成灌區供水成本核算。要牢牢樹立“先建機制,后建工程”的理念,將農業水價綜合改革任務納入相關項目建設內容,堅持工程建設與機制建立并重。
二、改革任務
按照國家、省、市的統一部署,做好統籌安排,強化組織領導,加強協同配合,狠抓改革任務落細落實,特別是要因地制宜做好小型灌區的改革工作。
(一)抓好2021年改革任務。2021年度計劃新增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專項實施改革面積1.31萬畝,其中大(中)型灌區和平灌區0.57萬畝、貴嶼灌區0.57萬畝、小型灌區金浦灌區0.17萬畝。
(二)進一步推進灌排工程體系和供水計量設施建設。按照發改價格〔2020〕1262號文要求,要結合大中型灌區改造和農田水利建設項目,做好斗口以上計量設施建設,并因地制宜建設田間計量設施。結合實際選擇與當地財力匹配的計量設施,鼓勵選擇量水槽、量水堰、量水標尺等經濟適用的設施,利用可起到量水作用的水工建筑物或“以電折水”等方式以滿足基本計量需求,并在有條件的地區運行信息化管理手段,實現精準計量。
(三)進一步推進農業水權制度的建立。深入貫徹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在改革區域著力推進農業用水總量和用水定額管理,全部完成重點中型灌區取水許可證的核發工作,農業用水指標合理分解至用水主體;加快推進一般中型灌區農業取水許可證核發工作,全面實施農業取水許可管理。
(四)探索創新終端水管理模式。推進農田水利設施產權制度改革,因地制宜發展農民用水自治、專業化服務、水管單位管理等多種形式的終端用水管理模式,進一步強化基層水利服務機構體系建設,進一步明晰產權,落實工程管護責任,推行小型農田水利工程所有權證、使用權證、管護責任書“兩證一書”制度。推進工程分類管理,建立健全科學的管理體制和良性運行機制。
(五)提高農業供水效率和效益。做好灌區和農業供水工程的維修養護工作,完善供水管網并分級明確管護責任人;加強農業用水供水計劃管理和調度,提高管理單位運行效率和效益;積極推動水費征收使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規范水費征收與使用管理。
(六)繼續推廣農業節水技術。大力推廣“水肥一體化”等節水節肥種植技術,以及應用噴灌、滴灌等節水設施,不斷增強農民節水意識,進一步推動節水取得實效。
(七)建立健全農業水價形成機制。大中型灌區管理單位或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組織開展供水成本核算,提出反映灌區運行維護成本的建議水價報價格主管部門核定。2021年6月底前要全面完成我區大中型灌區成本核算工作。價格主管部門要根據《廣東省定價目錄》《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農業用水價格管理指導意見》(粵發改規〔2017〕11號)和《汕頭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農業用水價格管理機制的通知》(汕市發改〔2019〕374號)規定的權限和方法,對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農業用水按照補償運行維護成本的原則,及時核定改革地區農業用水價格,逐步推行分類水價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
(八)積極穩妥推進建立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在完善水價機制的基礎上,根據農業發展和財力狀況出臺農業用水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辦法或方案,在完成上級考核事項的前提下,加強對現有財政補貼、項目資金的整合與統籌使用。積極爭取中央和省、市財政加大農田水利建設的支持力度的同時,鼓勵社會資本通過PPP模式等方式參與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和管護。
三、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加強部門協作。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鎮(街道)、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進一步提高認識,把思想統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的決策上來,扎實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區人民政府對本區域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負總責,各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強化協調配合,加大資金整合力度,切實落實各項改革任務和配套機制。
二是制定年度實施方案。結合本區實際,制訂2021年度實施方案,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各項改革工作,將改革任務面積分解到各灌區或項目區,明確時間節點,落實各部門責任。要做好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項目儲備,統籌好服務于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中央水利發展資金和地方涉農資金,重點用于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安裝建設計量設施、健全工程建設和管護機制等方面。
三是加強業務培訓和宣傳引導。要圍繞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對工作人員及項目區村民舉辦相關業務培訓,做好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政策解讀。開展形式多樣的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政策宣傳和解讀,大力宣傳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目的意義、方針政策,爭取社會各界尤其是農民群眾的理解、支持,增強節水意識,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保障改革平穩順利推進。
四是做好改革臺賬的更新維護及信息報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績效評價結果已納入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和河長制湖長制考核中。水務部門應會同農業農村部門及時更新本地區改革總體進展和改革措施進展臺賬;發展改革部門應會同財政部門及時更新區(縣)級農業用水價格及獎補資金安排臺賬,于6月15日和11月15日前將區級改革臺賬分別報送市對口業務主管部門,抄送區發展改革局。
汕頭市潮陽區發展和改革局 汕頭市潮陽區財政局
汕頭市潮陽區水務局 汕頭市潮陽區農業農村局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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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市發改局、財政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區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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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市潮陽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26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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