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根據《汕頭市發展和改革局 汕頭市財政局關于廢止教育部門教育考試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文件的通知》(汕市發改〔2023〕4號)文件精神,我局按要求及時清理公布相關管理文件,請嚴格執行。
一、經清理,潮陽區廢止的教育考試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文件見附件1;同時,我區依據汕市發改〔2023〕4號廢止的文件轉發或出臺的其它收費政策文件一并廢止。
二、請各相關單位認真組織清理,及時廢止本單位已不符合有關規定和管理需要的教育考試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文件。
附件:1. 潮陽區廢止的教育考試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文件目錄
2. 《汕頭市發展和改革局 汕頭市財政局關于廢止教育部門教育考試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文件的通知》(汕市發改〔2023〕4號)
汕頭市潮陽區發展和改革局 汕頭市潮陽區財政局
2023年1月13日
抄送:市發改局、財政局,區人大辦、區政府辦,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計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潮陽區發展和改革局 潮陽區財政局關于廢止教育部門教育考試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文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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