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陽區銘星實驗學校:
你校《關于調整收費標準的請示》悉。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學教育收費政策的通知》(粵發改規〔2018〕14號)等規定,現就你校2021年秋季起收費問題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校2021年秋季起按下列項目和標準收費: 1、學費(含教科書費):小學每生每學期5200元,初中每生每學期6000元。學費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原則。
2、住宿費:走讀生每生每學期800元,住宿生每生每學期1400元。
3、校車費:以自愿為原則,走讀生每生每學期1300元,住宿生每生每學期800元。
二、其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的項目及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請你校使用規定的收費票據,并做好收費公示工作。
汕頭市潮陽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12日
抄送:區教育局、財政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平教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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