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我區殯葬基本服務均等化,保障我區城鄉居民的殯葬基本權益,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強化全省殯葬基本公共服務的意見》(粵府〔2011〕67號)、《廣東省民政廳 廣東省財政廳印發〈關于全省城鄉居民殯葬基本服務由政府免費提供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粵民發〔2015〕37號)和《汕頭市民政局 汕頭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汕頭市免除城鄉居民殯葬基本服務費用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汕民通〔2015〕195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經區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從2015年10月1日起免除我區戶籍人口(不含政策性獲得喪葬費補助人員)殯葬基本服務費用?,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免費對象
從2015年10月1日起,屬本區戶籍的死亡人員遺體實施火化以及本區戶籍的死亡人員遺體在異地實施火化,除獲得政策性喪葬補助人員外,可申請免除殯葬基本服務費。
以下已獲得政策性喪葬費補助的人員不列入免費對象范圍:
(一)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在職和離退休人員;
(二)企業養老保險參保人員;
政策性喪葬費發放機構向以上兩類人員的家屬發放喪葬費補助時,應當要求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火化證明和殯葬基本服務繳費票據。
二、免費項目及標準
(一)遺體接運(普通殯葬專用車,不含火化后接回骨灰);
(二)遺體火化(普通火化爐);
(三)骨灰寄存(在殯儀館骨灰存放設施寄存,免收首次1年);
(四)遺體消毒;
(五)遺體存放(含清洗、包裹、水晶棺冷藏防腐1天,不含化妝);
(六)遺體告別廳租用(小型告別廳,限12小時內。本項目由喪事承辦人自愿申請,殯儀館根據業務需求和服務場所供給能力合理安排);
(七)骨灰蠱(簡易標準型,200元以內,自愿選擇,殯儀館提供)。
按照區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殯葬行政事業性和殯葬基本服務收費標準計算,以上第(一)項至第(七)項服務的收費合計為每宗1405元;為方便結算,在區殯儀館(殯管所)火化不包括第(一)項和第(七)項,統一以每具885元結算。收費標準若經市、區價格主管部門調整的,經區民政局、財政局商定后報區政府同意,按照新的收費標準結算。
對第(一)項和第(七)項,以及無人認領的遺體基本殯葬費,特殊困難的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案件的涉案死亡人員減免冷凍費,由區殯儀館提供殯葬服務,按實相應增加結算,由區財政負擔。
鑒于目前實際情況,遺體接運未由區殯儀館統一接運前,遺體由鎮(街道)定點臨時運尸車輛接運的遺體接運費(不包括回程),以及骨灰寄存于鎮(街道)骨灰樓(堂)的首次第1年骨灰寄存費,這二項費用由鎮(街道)財政包干負擔;區財政予以補助,補助標準以每具120元(按本區戶籍死亡人員在區殯儀館火化數結算,按季由區財政下撥)。
三、辦理程序和材料
(一)本區戶籍本地火化(指本區戶籍居民死亡后,在區殯儀館火化)
符合免除殯葬基本費的服務對象死亡后,喪事承辦人(逝者的繼承人或生前所在單位;逝者沒有繼承人的,其遺贈扶養人或者臨終居住地的村居委員會指定的村干部)憑公安部門或醫療機構出具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到區殯儀館(殯管所)辦理喪葬業務時,填寫《汕頭市潮陽區戶籍居民免除殯葬基本服務費用申請表》(附件1)。同時提交下列材料:
1、逝者生前戶口本或其他合法戶籍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喪事承辦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二)本區戶籍異地火化(指本區戶籍居民死亡后,在潮陽區殯儀館以外的殯儀服務機構火化)
屬本區戶籍居民在異地火化的,喪事承辦人到逝者生前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的民政機構提出申請,填寫《汕頭市潮陽區戶籍居民異地火化殯葬基本服務費用申領表》(附件2),并提交下列材料:
1、逝者生前戶口本或其他合法戶籍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須已辦完逝者戶口注銷手續)
2、喪事承辦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異地火化證明;
4、殯葬基本服務費用繳費票據(含費用清單)。
《汕頭市潮陽區戶籍居民異地火化殯葬基本服務費用申請表》經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民政機構審核后,報區民政局審批。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民政機構按季填寫《汕頭市潮陽區戶籍居民免除殯葬基本服務費用匯總表(異地火化)》(附件3),報區民政局審核并經區財政局復核后,由區財政局將補助資金撥付所屬鎮(街道),再由鎮(街道)發給喪事承辦人。
本區戶籍居民在異地火化的殯葬基本服務免費,發放補助以市的標準每宗1550元計算。本區戶籍人員在異地死亡且在異地已享受殯葬基本服務免費政策的,不再予以報銷。
四、經費來源
免除殯葬基本服務經費所需資金,鎮(街道)承擔部分經費,除上級下撥的補助資金外(上級下撥補助資金納入區財政統一安排),其余由區財政負擔,納入政府財政年度預算安排解決,專款專用。
五、經費結算
本區戶籍在區殯儀館(殯管所)火化免除的殯葬基本服務費由區殯儀館(殯管所)墊付,并按月結算。區殯儀館填寫《汕頭市潮陽區戶籍居民免除殯葬基本服務費用匯總表(本地火化)》(附件4)送區民政局審核,由區民政局在5個工作日內審核后報送區財政局,財政局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并將相關經費劃撥至區殯儀館(殯管所)賬戶。
六、監督管理
區殯儀館要認真執行戶籍人員殯葬基本服務免費政策,嚴格把關;各鎮(街道)民政機構要嚴格本區戶籍異地火化的手續辦理;各級民政部門應當會同財政部門建立聯合監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虛報冒領減免費用的,應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七、其他
(一)對確屬本區人員且無戶口或未上戶(以死亡證公安機關證明意見為準)的個別死亡人員免除遺體火化費;對五保戶、低保戶免除帶棺火化服務費。這二種對象的相應殯葬收費項目區殯儀館(殯管所)予以免除。
(二)從2015年10月1日起,區殯管所上繳免除殯葬基本服務費其中的遺體火化等三項行政事業性收費資金,區財政全額返撥給區殯管所,其他行政事業性收費按原規定執行。
(三)各地在執行中碰到的問題應及時向區民政部門、區財政部門反映。
(四)本實施意見與潮陽區人民政府貫徹落實省、市強化殯葬公共服務《潮陽區關于強化殯葬基本公共服務的實施意見》(汕潮陽府[2011]85號)的規定有不一致的,按本實施意見執行。
(五)由于區出臺實施程序操作關系,從2015年10月1日起至本通知實施前群眾繳交的殯葬基本服務費由鎮(街道)匯總后,區財政、民政聯合下撥給鎮(街道),由鎮(街道)補發給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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