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潮陽區人民政府
潮汕環線高速公路潮汕聯絡線延長線(京灶大橋)項目(潮陽段)征收土地公告
汕潮陽府公字〔2022〕23號
潮汕環線高速公路潮汕聯絡線延長線(京灶大橋)項目(潮陽段)業經國務院批準,自然資源部于2022年7月2日以(自然資函〔2022〕877號)批復,省自然資源廳轉發、汕頭市自然資源局已轉文同意我區征收集體土地11.8227公頃作為潮汕環線高速公路潮汕聯絡線延長線(京灶大橋)項目(潮陽段)建設用地,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地類、所有權人及征地補償安置標準見下表:
上述各項補償費用按規定支付給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被征收土地的集體經濟組織根據規定并結合實際落實給被征地農民。
二、社會保障安置
關埠鎮溪西歐村溪西經濟聯合社被征地項目涉及應參加養老保障的被征地農民人數為49人,溪西歐村歐厝經濟聯合社被征地項目涉及應參加養老保障的被征地農民人數為1人,下底股份經濟聯合社被征地項目涉及應參加養老保障的被征地農民人數為165人,金灶鎮新榮經濟聯合社被征地項目涉及應參加養老保障的被征地農民人數為53人,灶市經濟聯合社被征地項目涉及應參加養老保障的被征地農民人數為80人,被征地農民個人最低繳費標準為每人每月50元,按個人最低繳費標準繳納15年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為9000元。單列計提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列入征地成本。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按《汕頭市潮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潮陽區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汕潮陽府辦〔2015〕62號)有關規定執行。
三、留用地安置
留用地安置方式采用貨幣補償方式給予補償,按實際征地面積的15%安排留用地1.773405公頃(折合26.601075畝),每畝補償標準為25.2萬元(即按征地總面積每畝3.78萬元落實)。
四、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未按《潮汕環線高速公路潮汕聯絡線延長線(京灶大橋)項目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汕潮陽府公字〔2021〕25號)如期辦理補償登記的,其補償內容以被征收土地的集體經濟組織調查核定結果為準。
五、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征收補償等有不同意見的,自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意見以書面形式送達汕頭市自然資源局潮陽分局(地址:潮陽區棉新大道中段,聯系電話:0754-83822700),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汕頭市潮陽區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0日



粵公網安備 4405130200013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