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潮陽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
汕潮陽府公字〔2026〕15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貴嶼鎮東洋經濟聯合社、聯堤經濟聯合社、銅盂鎮玉窖經濟聯合社和嶼北經濟聯合社屬下的集體土地,現將擬征收土地情況預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為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郵政等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的
二、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圍:貴嶼鎮東洋經濟聯合社斗門坑洋坊、聯堤經濟聯合社下洋公路東洋坊和銅盂鎮玉窖經濟聯合社溪仔尾洋坊、嶼北經濟聯合社溪向畔洋坊(詳見勘測定界圖)。
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三、擬征收土地面積 :26154平方米(39.2310畝)。
四、公告期限: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23日。
五、工作安排: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汕頭市潮陽區人民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對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進行現狀調查,請各相關單位和個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將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利害關系人共同確認。
汕頭市潮陽區人民政府將組織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擬征收土地列為汕頭市潮陽區2026年度第五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用途按規劃用途實施。
六、其他事項
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于搶栽搶建的部分不予補償。
專此公告。
附件:勘測定界圖
汕頭市潮陽區人民政府
2026年4月9日






粵公網安備 4405130200013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