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2019年4月修訂版,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金灶鎮人民政府將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編制《金灶鎮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為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務。
本《指南》及時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金灶鎮人民政府網站上查閱最新內容。
金灶鎮人民政府黨政辦公室是全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鎮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金灶鎮政府信息公開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1、機構設置、機構職能、辦事程序;
2、貫徹落實國家關于農村工作政策的情況;
3、財政收支、各類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4、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宅基地使用的審核情況;
5、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
6、鎮政府的債權債務、籌資籌勞情況;
7、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籌款物的發放情況;
8、鎮集體企業及其他鎮經濟實體承包、租賃、拍賣等情況;
9、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的情況;
10、工作動態;
11、其他應主動公開的其他信息。
(二)公開形式
通過金灶鎮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51softdown.com/stcyjzz/gkmlpt/index)公開政府信息,并在金灶鎮人民政府公告欄對部分信息進行同步更新。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除上述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還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一)鎮政府受理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
鎮黨政辦公室
咨詢電話:0754-83391229
傳真號碼:0754-83397773
通信地址:金灶鎮人民政府黨政辦公室
郵政編碼:515161
咨詢時間: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申請的方式
申請人持有身份證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書面申請
申請人可以自行書寫(打印)申請理由、申請事項(字跡要求工整)并簽名落款,填寫后送交鎮黨政辦。
2、口頭申請
采用書面形式申請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鎮黨政辦工作人員代為錄入后,由本人簽名確認。
(三)申請的處理
鎮黨政辦收到申請書后,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下列書面答復:
1、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3、依法不屬于本機關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系方式;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將告知申請人;
4、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領導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5、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將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受理機構須征求第三方的意見,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四)依申請公開提供信息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行政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行政機關收取信息處理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制定。
三、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檢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