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二)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6〕8號)。
(三)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2016〕80號)。
(四)汕頭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市區縣二級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編制發布工作的通知(汕府辦函〔2021〕97號)。
二、責任主體、公開時限、方式和監督渠道
(一)責任主體:汕頭市潮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汕頭市潮陽區建設工程質量與安全中心、汕頭市潮陽區房屋服務中心、汕頭市潮陽區住房保障中心、汕頭市潮陽區城市建設檔案館。
(二)公開時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公開方式:汕頭市潮陽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主動公開
(四)監督渠道:電話監督
電話:0754-83831532
第二部分 主動公開基本目錄